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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企业在外施工预缴(建筑工程外地预缴几个点)

 

税率13%的维检修工程,异地施工是否需要在施工地缴纳预缴增值税?

1、首先的区分一下情况,一般纳税人如果跨市提供建筑服务是需要进行预缴的,预缴比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2%进行预缴,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按照3%征收率进行预缴。具体提问情况是否应该预缴需要根据施工地点和企业地点进行判断,如果跨市的就需要预缴。

2、您好,首先13%不是工程施工的税率。适用13%的一般都是买卖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经营活动。其次异地施工是需要预缴的。

3、需要在施工地所在区预缴税款。税法规定与异地施工预缴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当根据应税行为的发生地,按照规定的税率和计算方法,向应税行为发生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是的,建筑业需在施工地预缴增值税。因为按照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建筑安装企业预交所得税如何写会计分录?

1、根据季度或者月度实际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此笔分录只能由建筑单位总机构或者二级分支机构编制。

2、应代扣建筑安装营业税200万元×3%=6万元;城建税:6万×7%=4200.00元;教育费附加:6万×3%=1800.00元;交建费附加:6万×4%=2400.00元;个人所得税:200万×5%=3万元;企业所得税:200万×1%=2万元;合计代扣税费118400元。

3、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建筑施工企业在外地施工预交的增值税,在机构所在地申报增值税进行抵减...

1、在异地预缴税款属于 本期已缴税额 ,申报时可以抵应纳税额 预缴时:目前,大多数电子税务局都能处理。其他省市企业到达营业地后,如需办理报检登记和预付款申报,需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通过电子税务局,他们可以关联和绑定其他省份的跨区域事件报告。

2、不可以!建筑业异地预交的增值税,回注册地申报时抵减应交增值税。

3、在实际申报中,由于进项税额是收取的总价和附加费,所以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因此,分包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4、只不过方式改了 营改增后,税务部门对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纳税地点,作出了衔接性的征管安排,即建筑企业在项目施工地,先向当地国税机关按一定比例预缴税款;回到机构所在地进行完整的税款核算后,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项目施工地已预缴的税款,可以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予以抵减。

5、建筑企业到异地承包施工项目的,要在施工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建筑业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1、法律分析:跨地区项目部预缴税款: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只限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部。如果是非跨省的异地施工,国家并没有规定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筑服务异地预缴税款的税率应该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具体如下:首先,建筑服务异地预缴营业税款的税率为营业税率的70%,最高税率为11%。这意味着承包方需要根据其所得款项的金额,按照税率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款,并在预付款项后将税款交至所在地税务机关。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4、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税务机关预缴。

5、计算如下:应纳所得税=开发票金额*9%*25%。建筑企业的所得税征收和其他企业类似,一般分为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两种,核定征收大多数是按收入的比例进行核定,查账征收则按企业的利润进行征收,不过对于建筑企业而言,有时候外地的工程,需要去外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 2024-07-06